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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06 作者:李配亮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加强重点人群关心关爱、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社会宣传、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所在地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水库的安全管理,在4月、6月、8月底前分别组织开展1次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要在溺水易发区域安装设置安全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通过提醒警示,让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确保紧急情况下救生用具有保障。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课后服务,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学和自救技能培训,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自救方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适宜的游泳场所,加强安全人员配备,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环境。

《通知》提出,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上课点名、夜间查寝等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学校书记、校长和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涉及学校教学、安全、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主动关心、关注学生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及时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健康问题。

《通知》强调,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团委、妇联每月至少组织1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宣传部门、通信管理部门、村(社区)、村组、共青团等要统筹联动,多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强化组织保障和构建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分析、调度、总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特别是要在暑假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定期通报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情况。州(市)、县、乡、村四级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作为“书记工程”,持续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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